根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实施方案》(热科院人〔2015〕400号)、《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关于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通知》(热科院人〔2016〕8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面向全院公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院在编在岗且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聘用岗位
见附表《专业技术岗位公开定岗及公开聘用表》
三、岗位任职及聘用条件
(一)综合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条件
根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岗位设置指导性意见》(热科院人〔2014〕196号)的要求,按科技人才的业务知识、任职资格和资历、教育程度、能力和业绩贡献等确定各等级的任职要求。
1、资格条件
(1)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其它专业技术职务序列的基本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还应包括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分别作为具备专业技术二至四级、五至七级、八至十级、十一至十三级岗位资格条件。
2、资历条件
(1)竞聘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8年,竞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竞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竞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竞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竞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竞聘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2)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其他
(1)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直接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最低等级。
(2)对成绩显着、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低职高聘。
(3)对取得任职资格,但业绩较差、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高职低聘。
(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体现重实绩、重贡献的要求和导向,根据聘用管理权限由各单位具体制定。
四、 岗位聘用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全院科技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按照个人意愿均可自主申报。报名人员须提交《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3),并于2016年3月30日前提交站综合办。
(二)资格审查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组对申报人选条件进行审查。
(三)组织考察
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能力素质测评。听取申报人岗位演讲答辩(演讲答辩细则见附件4),岗位聘任工作组评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决定
根据竞聘得分及综合情况,由站务会讨论决定岗位拟聘任人选。
(五)公示
将拟聘任人选名单在本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审核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履行审核备案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复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式三份,个人与单位各执一份,一份存在个人档案。
(联系人:李琼燕,电话:020-81835151,邮箱catas14@126.com)